2025年11月30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永新烟花零售店发生爆炸。今天(27日),湖南省郴州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5年11月30日上午7时44分,郴州市北湖区永新烟花零售店发生爆炸事故。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于7时49分接到报警。市、区应急、消防、公安、卫生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残骸。 (一)调查情况 8时24分,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里发布了有人喝农药的视频。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视频中饮用农药的人为彭武勇(男,女)。1986年12月出生),永新烟花零售店经理。郴州市、北湖区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经缜密排查调查,确定永新烟花零售店爆炸是彭武勇作案后自杀所致。 2025 年 12 月 2 日 6 时 23 分,他因抢救无效身亡。事件共造成三人受伤(均已出院),两辆汽车受损,房屋部分受损。其中,两栋住宅受损严重(其中一栋为永新烟花零售店所在大楼,该楼为北湖区罗仙街居民自建三层楼,彭武勇租赁整栋楼,一层为商业用途,二、三层未使用。)目前,受损房屋正在进行修复工作。周边房屋已基本完工,两栋受损严重的建筑异地重建进展顺利。 2019年以来,彭武勇先生被发现通过银行、网贷平台、信用卡等渠道获得多笔贷款,贷款主要用于支付房贷、车贷、其他债务、投资、经营和日常消费支出。彭茂勇先生于2018年贷款购买了一辆新款宝马X3汽车,2024年贷款购买了一辆宝马4系汽车。2025年11月,彭茂勇先生共欠贷款303.7万元。 2025年12月需偿还贷款本金及其他贷款利息67.7万元。 2025年8月以来,彭武勇多次在微信群中发表极端言论和自杀念头。 (二)郴州市中心城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根据近年来郴州市城区空气质量和各项安全需要,市城管局制定了《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2025年1月,政府发布《城市地区附加规定》和《关于销售、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的通知》,先后实施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公开听证会、专家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至2025年11月26日结束。《公示》重新划定了市中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永新烟花爆竹零售店位于该区域),并明确禁止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对在禁火区内销售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花爆竹的零售商店,给予行政许可。为持续有序推进禁燃烟花爆竹工作,有关部门、市应急管理机构和地方道路管理部门,对位于市中心新划定禁火区内的烟花爆竹商店进行了上门排查,并协调批发企业按原价收购,并按照禁火区外选址规定重新订购。 (3)彭茂荣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情况 经核实,彭茂荣经营烟花爆竹零售店2家:位于北湖区的永新烟花零售店和贵阳县的一家烟花专卖店。北湖区永新烟花零售店于2023年9月19日完成工商注册,获得烟花爆竹许可证2024年1月10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期限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27日重新领取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期限为12月起。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烟花零售商共有3家供应商,自开业以来已分89次采购4597件,总货款约70.94万元。 2025年10月20日,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安检组进入店内检查,发现店内散落烟花爆竹30枚、鞭炮100枚、小烟花100枚,共计230枚烟花爆竹。经计算,支付金额约为6万元。 2025年11月29日,永新花炮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72枚,但购买价格约为2万元,从未实际支付。事件发生时,永世花炮零售店内库存约8万元,仍正常营业。贵阳县一家烟花爆竹店于2024年12月10日完成工商登记,并于2024年12月18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该店位于无火区外,照常向公众开放。 2025年12月2日,调查组确认,该烟花店共有两家供应商,该店开业以来进货总价约为3.56万元。现场检查该店存货134枚烟花爆竹、43枚爆竹发现,存货货款约为1.98万元。二、公务员问题检查处理。根据郴州市及北湖区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微信群彭茂勇提供的线索,经深入调查核实,13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劳动纪律、集体纪律等违纪违法行为、不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受到严惩,2家党组织被迫自首。账户。 (一)违纪违法人员处理: 1、市应急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监察科科长何木兰违反集体纪律。 2024年春节前夕,管理服务负责人彭武勇索要价值5000元的烟花。几天后,何穆林得知彭慕勇在微信朋友圈抱怨发烟花,就退货了。他违反劳动纪律,没有履行职责。将对他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撤职处分。 2、当时安全管理部负责人郑先生北湖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配给与监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宴请。他违反团体纪律,帮助何木林索要价值5000元的烟花,后被退回。他将受到党内严重谴责并被免职。三、罗县公司、北湖大队、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杨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宴请,影响公权力公正行使。受到严重行政处罚,并被取消年度绩效奖金。 4、时任北湖区罗仙街道应急办工作人员戴某茂违反集体纪律,拖欠尾款彭某勇先生将一辆汽车的购买价款交给了经理,并接受服务,他同意支付800元。他在政治事务上被扣分,年度功勋奖也被撤销。 5、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罗县派出所王督察在福零售店以约100元购买烟花爆竹,损害群众利益,以行政服务对象彭武勇为首的人为自私,却未付款。他受到了政府的扣分,并被取消了六个月的成就奖。 (二)对不履行职责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及处理:市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李木秋给予警告处分。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孟彪受到警告处分。谭某华 委员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湖区应急办党组书记、主任受到党内警告。肖莫教练收到警告。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法适用支队北湖大队大队长朱旺受到警告处分。时任北湖区罗仙街道党活动委员会书记齐默鹏受到警告处分。时任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罗县公安局局长的曾先生受到警告。北湖区罗仙街道应急秘书处主任洪先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党组织职责: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郴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责令生态环境局向郴州市委进行书面检查。该事件反映了郴州市一些地方和单位整体发展与安全的差距,一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少数干部不讲纪律、廉洁奉公的作风,以及个别干部违纪违法的差距。对此,郴州市对事件进行深刻反思,以此为依托,主张以此次事件为教训,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纠正和解决问题,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深入彻底纠正群众不良倾向和腐败问题,继续强化各级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执行团队的培训和监督。